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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耕地红线不能破,基本农田更不能动,来看基本农田保护有多严

    2019-05-03 18:33:05   转载


    民以食为天,国以粮为安。我们国家人口多、耕地少,耕地是一种宝贵资源,充足的耕地保有量和谷物种植面积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。为此,我们国家对耕地保护工作向来十分重视,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,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、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,制定出耕地保护省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,体现了保护耕地的坚定决心。
    基本农田是耕地是精华,是耕地中最优质、最高产的那一部分,保护基本农田更是提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,专门制定出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,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15.46亿亩,基本农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,必须要有特殊、严格的保护措施。

    基本农田保护到底有多严格,从名字的表述上我们就可以看出。早在2008年,国家就在基本农田前面又加上了“永久”二字,表述为永久基本农田,这个意思很明确,就是基本农田一旦划定,就要“永久”不得改变,更加体现了国家保护基本农田的坚定决心。
    耕地红线不能破,基本农田更不能动。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相比较,有着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,更为严厉的惩处惩罚,更为严肃的问责机制,比如不得利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;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、桉树、构树等林木,不得种植草坪、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,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;永久基本农田不得从事畜禽养殖、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,等等。以上这些农业生产活动,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,在一般耕地上是可以进行的。

    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、转用征收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,按照相关规定,一般建设项目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,如果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深度贫困地区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、易地扶贫搬迁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,在选址时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,要由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严格论证,并报国家自然资源部预审,而且还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,确保永久基本农田“数量不减、质量不降、布局稳定”。
    生态项目建设以及退耕地还林在当前也受到各级的重视和关注,但生态项目建设也不得随意占用基本农田,相关规定明确,一般性地景观公园、湖泊湿地、植树造林、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等人造工程,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国家重大生态建设项目,以及省级倡导的具有国家重大意义的生态建设项目,如果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,可以占用但要按要求进行补划。

    永久基本农田在监管、检查、考核和追责问责上也有着更为严厉的规定,相关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全程跟踪、动态管理,同时加强对基本农田的检查考核和督察,发现突出问题的省市,及时进行公开通报、限期整改;对督察发现的有意破坏基本农田,或者是明知有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不查处、不报告,弄虚作假、敷衍了事的,要督促相关省市县全面整改、严肃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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